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


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

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

根据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》(粤卫办财务函[2021]3号)、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进口产品清单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粤财采购函[2021]25号)的要求,现将拟采购的进口设备“4K超高清电子腹腔镜系统”的专家论证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
公示期限: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如对本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,逾期不予受理。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广汕公路和平路段168号;联系人:张老师;联系电话:0754-82275007。


附件: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




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

2022年10月19日